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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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气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编制。本年报由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县气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气象路135号;电话:5022142;传真:5022142)。
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为重点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新,方便了群众了解我局各类政府信息,2020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 我局未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指定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两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制定部门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落实2020年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三是积极组织2名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府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四)平台建设
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具有时效性, 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依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信息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做好分类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平台建设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优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结构,完善机构职能,形成以局长包明木为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的公开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切实得到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
+7
行政强制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规范程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现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储备及业务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做好工作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泾县气象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