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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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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安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05 00:00 来源:泾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措施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逐步形成“政务信息公开网”、“泾县政府门户网”、“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报纸、电视台、政务信息公开栏等全方位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对“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均通过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发布,全年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20余条。我们利用“安全生产宣传月”、“安全月咨询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为群众送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并派专人现场讲解答疑,现场接受询问,累计共接受现询问50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将信息分为机构人事、政策法规等9大类。将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府信息编入本部门的《政务信息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抓好反馈环节,积极收集、分析公众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馈信息,为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提供信息参考和决策依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内容还不够全面及时,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二是由于人手不足,无法选派工作人员参加系统性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能深入开展;三是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事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仍须继续深化和推进。

2、改进措施

为切实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继续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特别是极端恶劣天气信息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切实提高企业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自救互救能力;二是继续深化事故挂牌督办信息公开,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和《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跟踪督办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不断完善、规范挂牌事项的办理和信息公开程序,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信息公开,我局已明确在2014年实现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挂牌督办、结案批复、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实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的全过程公开,接受安全监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