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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招商合作服务中心 字体:[ ]

2020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泾县琴溪路88号,电话:0563-2263070,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和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取,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中心主要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2020年通过政务信息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条,其中:政策法规28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4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机构领导13条,机构设置7条,人事信息4条,财政资金8条,应急管理5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3条,招标采购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条,新闻发布7条,政策解读19条,回应关切11条,监督保障26条,精准脱贫6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中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未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重点围绕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规范政务信息获取、制作、处理、保存等过程,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安徽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2019年版)》,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及时调整了目录编码和目录名称,并及时推送、更新有关内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每日登陆网站做好日常信息维护工作,对照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表,及时查缺补漏,及时消除预警和超时栏目。针对每次测评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成立县招商合作服务中心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持续抓好条例宣贯。组织干部学习《条例》等政务公开知识,不断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进我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中心在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社会公众对招商信息需求与期望还有差距,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中心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微信公众号“投资泾县”的信息维护管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发挥政府网站、微信等信息平台与公众交流沟通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主动公开监督力度,确保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