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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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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物价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0 00:00 来源:泾县物价局 字体:[ ]

 

县政府: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泾县物价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31120131231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在全局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物价工作的特点,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真正意义的政府信息公开。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强化领导,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

    (一)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们调整充实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登记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我们对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我们根据物价部门职能职责,从工作实际出发,拓展公开形式。我们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科学分类,充实和完善。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部门网站的平台作用。2013年,我局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内容涵盖机关职能、领导简介、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文件、办事指南等相关内容。通过政府网站公告栏目发布各类信息51条。同时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加强了信息采集、编审等工作力度,采取统一管理、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的办法,进一步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信息。

    二是规范涉企、涉农、涉居收费行为。要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收费单位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布群众日常生活经常接触到政府制定的价费标准,进一步拓宽了我局的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通过信息部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据统计,2013年,在各级媒体、报刊、信息部门报道价格工作50条,价格宣传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三、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至目前为止尚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请。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2、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一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