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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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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00:00 来源:泾县审计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审计监督职能,坚持积极、稳步、有序、渐进原则,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条:其中政府法规文件13件,其他文件5余件;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6条;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和“三公”经费信息4条;上级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其他解读20条;精准脱贫6条。公开各类文件100余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页第一平台的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根据人事安排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利用早会、全局工作会议等积极组织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工作人员学习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和责任部门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以学促进,提高认识,增强本领,推动业务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通过建章立制,进一步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主动工作举措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网站建设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投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牵头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2.学习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联合县司法局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等进行学习,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并深刻领会相关制度要求,促进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二是结合“七五”普法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引导公众学习、熟悉并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三是结合具体审计业务工作,向被审计对象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有效促进审计信息公开,进一步改善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环境。

3.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推进情况。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三审制”,确保公开精准无误。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并将保密审查和公文、信息宣传稿件审核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认真做好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同时,对信息公开中出现的过错行为,坚决严格追责。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1

5

行政强制

4

-1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得较好,但还存在网上互动不够、调查征集滞后、主动公开数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我们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互动,做好及时回复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兼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信息业务的办理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