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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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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泾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4 00:00 来源:泾县林业局 字体:[ ]

(2014年3月5)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经费支出及收费情况,其它事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等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ahjxly.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泾县林业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6351237088,传真:0563-5123677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在加强领导,完善组织,健全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完善设施等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领导。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纪检书记具体分管,负责本局政府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具体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规范实施。我局从涉及林农切身利益,切实提高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入手,《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以及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及时公开。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客观、公正、透明,我们对近年来的信息进行了逐项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了公开,对不能公开的,按照保密要求,切实做好了归档整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本机关对201311日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当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

1、政策文件类:主动公开6条;

2、工作信息类:150条,占96%,主要包括政务活动等信息,如《泾县林业局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泾县林业局召开庆祝建党92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和《泾县林业局掀起抗旱保苗热潮》等;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泾县林业局网站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其他方式: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和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处理群众咨询166件,其中口头咨询117次,电话咨询49次,网上咨询8件。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设有专职人员0名,兼职人员2名。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支出经费较少。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为零。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为零。

七、其他事项

本局重新印制了发文拟稿单,增加了对拟发文稿件和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核,对每一份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编目、录入上网和其它形式公开。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工作中,准备充分,执行比较到位,公开的政府信息比较合理、便民、务实。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造成有些工作不能及时落实到位。

(二)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逐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进行公开。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积极作用,切实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