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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公安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17 00:00 来源:泾县公安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特编制2013年度泾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改进情况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hjx.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公安局(电话:05635108103622)。

一、概述

2013年,我县以群众路线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注重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根据省厅、市局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等配套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各单位学习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将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的科学性,从20131月起至12月,本局主动公开信息数共计139条。
  2013年我局利用公安“微博”
和其它平台主动公开信息共   条,并充分利用公安机关公告栏等便民栏目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布政府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与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网站上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检索功能,能够方便迅捷的查询相关信息。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纸质、电子文档报送区档案局方便群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 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目前 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目前 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改进措施

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教育、强化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民警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

2、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途径的多样化,继续利用公安“微博”、公告栏和网络信息平台等措施多渠道向社会大众公布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认真梳理,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提高群众对公安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泾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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