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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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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0:00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1年泾县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地址:泾县琴溪路88号,电话:0563-2269266,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经开区按照《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方面。经开区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经开区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8条,政策解读类17条,回应关切类13条,监督保障类30条。微信公众号——泾县经开区合计发布信息282条,其中原创内容59条,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转发2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经开区在办公地点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开通了门户网站的网络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络、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本年度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经开区通过建立健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作出具体要求,有效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为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方便公众及时准确的获取相关信息,近年来经开区进一步完善和拓宽了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目前经开区主要公开的信息平台有“泾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网站、“12345政府服务热线”、“泾县经开区”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落实测评整改,2021年,县政务公开办多次组织第三方开展网上测评,其中反馈的问题,我区第一时间对照清单查缺补漏,迅速落实整改。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共梳理5方面13项具体任务,按职责设定牵头部门,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健全体制机制,建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四是强化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任务。五是提升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全县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学习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一年,经开区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虽均依法依规、按时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受制于经开区实际情况,但与县政务公开办的要求,与社会公众对经开区需求相比还存在以下问题: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公开力度不足,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政策解读形式过于单一,需要进一步丰富。

为此,经开区将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在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开展上下功夫。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严格办理流程,强化时效管理,认真做好解读回应;加强平台建设,做好日常监测监督;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切实增强政策可读性、亲和力。二是在拓宽政务公开广度深度上下功夫。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政策解读等政府关心、企业关切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对上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同时继续做好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整改,切实堵塞漏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