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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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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信访局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00:00 来源:泾县信访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西路3号,电话:0563—5102071,电子邮箱:jxxfj5102071@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规定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夯实主动公开基础,完善政府信息,不断优化政务公开平台的信访服务功能,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2021年县信访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28条,其中政策法规13条,重大决策预公开8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18条,建议提案办理2条,机构领导7条,机构设置2条,人事信息2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3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招标采购1条,新闻发布1条,政策解读24条,回应关切8条,监督保障9条,精准脱贫6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访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要求,切实抓好依申请事项公开工作。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加强信访知识宣传。在信息发布上,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灵活运用动漫、图解等多种形式,宣传信访相关政策法规,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群众知晓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严格落实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对目录更新与调整,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做好网站信息维护工作,消除预警和超时栏目做到及时主动发布,实时动态更新。针对每次测评整改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

(五)监督保障。信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责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事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政务公开办各项要求一是坚持政务公开工作月通报制度,及时对照县政务公开办测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整改。二是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工作流程,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积极落实政府公开工作,但离高标准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仍需提高;二是政策公开、解读工作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对相关栏目要求把握不够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并分析,严格依照政务公开规范要求,继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夯实工作基础,进一步实现更新常态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严格依照既定的工作流程高效运行。二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积极争取和创造条件,对相关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效率。三是将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政策宣传的有效手段,深化政策解读的力度,补充政策解读的形式,制作丰富多样的图文解读,拓展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