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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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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来源: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字体:[ ]

泾县发改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由泾县发改委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的报告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发改委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人社局大楼五楼501, 邮政编码:242500 ,联系电话:0563-510276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发改委将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县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结合重点领域规划试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我委信息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设置、政策法规、基层政务公开重大决策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8,用户点击量超8.9万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1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委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先审后发、一事一审”程序。由办公室组织专人负责,统一发布。使得文件出台更民主,决策更科学。对规范性文件实现全流程管理,做到标准化、精细化、动态化,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并向社会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积极落实2021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工作,及时规范调整目录建设,对承担的泾县政府网信息公开部分栏目及泾县发改委网站的信息公开进行常态化管理,做到信息内容及时更新,保障栏目更新频率按公开要求进行更新维护,自觉接受社会对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根据委领导班子调整及分工变化情况,我委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办公室、综合价格股粮储股等业务室承办具体业务,切实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政府信息公开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需公开信息在公开前要经过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把握不准的信息报县保密部门审查。

三是完善实施政府信息传报制度。实行全委政府信息传报工作分工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21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法规40条,重大决策公开8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机构领导8条,机构设置5条,财政资金11条,应急管理2条,精准扶贫情况4条,权责清单与动态调整情况4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2条,行政权力运行39条,招标采购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3条,新闻发布4条,上级政策解读5条,负责人解读4条,其他解读7条,监督保障19条,回应关切6条,人事信息6条,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4条,价格与收费136条,其他1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较上年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着力提升:

主要问题:(一)文件解读工作不够;(二)内容公开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足;(三)学习培训不足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文件解读工作。我委将继续加强对上级、本级文件的解读深入剖析,及时公开。

)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