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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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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来源: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字体:[ ]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泾县数据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大楼,电话:0563—51242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形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1年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人事信息6条,政策法规38条,决策公开10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0条,招标采购13条,其他与回应关切信息公开18条。

(三)2021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次。

(四)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信息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后管理,特别是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要政务信息,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县政府办《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政务公开第三方测评整改培训会的通知》《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2021年度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的通知》统一部署,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会,及时主动调整公开目录,并做好栏目信息的迁移、修改和完善工作。

(六)监督保障

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考核工作机制,突出民政工作特色,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日常工作督查,狠抓重点内容公开的考核,以督查促管理。二是注重社会评议,我局制定了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评议内容包括是否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是否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有关规定;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社会和公众的认可,是否能够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六项内容。评议方式:网络评议;问卷评议;监督评议;专题评议等四种方式。三是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等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报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同步公开举报地址、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中“七要素”需进一步强化,提高解读质量;三是部分信息中存在错别字现象;四是部分按季度公开的栏目存在更新较慢现象。

针对以上问题,在2022年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对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尽可能的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增加公开文件的数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确保无遗漏,同时,加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力度,努力提高公开实效;二是全面抓好政策解读的发布,增加解读的类型,切实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三是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四是加强内外学习交流,强化业务水平,切实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公开各项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