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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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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林业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0:00 来源:泾县林业局 字体:[ ]

泾县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撰写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全文主要包括六个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林业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桃花潭西路,邮政编码:242500,联系电话:0563-512370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泾县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在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提升公开质量,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县林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其中基层政务公开1,政策法规12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9条,建议提案办理4条, 机构领导3条, 机构设置2条,人事信息1条,年度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4条, 财政专项资金6条,部门项目1条,应急管理1条,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5条,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3条,行政权力运行结果29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招标采购19条, 新闻发布2条,政策解读16条,回应关切6条,监督保障12条,精准脱贫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1条,答复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局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发布人为直接责任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开办要求,补充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填充信息,加强平台建设。

(五)监督和保障。进一步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分管领导分管,办公室主要负责,各股室、所属事业单位配合。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做好政务公开信息日常管护,确保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情况,及时按规定受理查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有待提高;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每周查看后台预警,杜绝空白栏目与超时栏目;二是汲取第三方测评整改事项的经验教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借鉴其他县区宝贵经验,增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2021年我局无其他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