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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00:00 来源: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西侧大厅,电话:0563-5102279,邮编:2425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省、市政务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通过“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计4769 条。县政府官方微博发布信息2560条;县政府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93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7件,其他文件30余件,发布各类政策解读60余条,回应公众关注的热点、重大舆情318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5场,开展在线访谈6期,编辑泾县人民政府公报12期,办理依申请公开13件,开展政务公开培训6次。

新开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泾彩绘蓝图”“招商引资 招才引智”“‘六稳’‘六保’”“政策文件库”等7个专题。

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完善“泾县新冠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专题”,进一步增强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针对性。按时发布疫情通报,及时跟进发布我县核酸检测点、隔离管控、精准防控等信息。新增“疫苗接种”栏目,实时发布全县疫苗接种信息。截至12月31日,共发布各类权威信息492条。

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准确发布县政府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预算、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以及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度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三公”经费决算信息等财政信息。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落实3天内配套政策解读的要求,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线上新建“政策咨询电话”栏目,提供解读单位、解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企业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获取政策信息。线下,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策咨询服务窗口”,结合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开设政策解读咨询区,安排专人负责,打通惠民惠企政策从部门到企业群众的绿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上线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等为一体的“政策一点通平台”专题,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本年度累计公开发布政府重要政策解读材料40余篇。

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效果。积极申报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省、市关于专区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推动县级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目前,县本级专区建设基本完成。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2021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同比上升55.6% 。从申请主体上看,自然人12件,占85.7%;法人或其他组织2件,占14.3%。从申请方式上看,信函申请12件,占85.7%;网络在线申请2件,占14.3%;以传真提交方式申请0件,占0%;当面申请0件,占0%。

2021年,我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完毕13件,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结转1件至2022年。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有3件,占23.1%;同意公开的有3件,占23.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有4件,占30.8%;逾期不补正的2件,占比15.4%;其他情况1件,占比7.6%。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我办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1件。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制度情况。一是坚持闭环管理,规范处理程序。建立从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链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厅内依申请公开办理操作流程,增加答复合法性审核环节,确保答复内容的合法合规。二是规范提升服务能力。打造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受理平台,将传统与信息化相结合,提供纸质和电子触摸屏版两种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配备依申请公开一体机,用户刷身份证系统自动读取磁卡信息,电子化全流程受理、查询。

(三)政府信息管理管理情况

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平台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等方面的监测、指导,重要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不断提高。同时,新增“政策文件库”专栏,优化平台检索功能、下载功能和数据互联互通功能,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2021年,我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推广及宣传工作,从网站的视觉设计到便民服务功能均在不断创新完善。安排专人每天负责网站的日常更新工作,网站“新闻中心”板块交由泾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更新,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集群效应不断扩大,政府公信力和凝聚力随之增强。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管理、专区咨询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等制度,以及专区依申请公开集中受理点申请办理流程等。完善《泾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将政务公开与目标责任考评相结合,建立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分解国办、省、宣城市反馈问题清单,限期公开整改结果,整改情况纳入考核成绩。坚持“月调度、季测评、年考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调整备案制度,积极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测评,常态化对各单位开展指导培训。2021年,共印发通报8期,组织交叉互评6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6 

2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1

2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目标新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解读内容单一,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2022年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推进对企信息公开,不断丰富解读内容。二是开展优秀政策解读评比,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