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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9 00:00 来源:泾县民政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本年度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20151231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坚持“围绕大局,促进民生,服务群众,强化基础,规范制度”的工作思路;坚持“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民政工作发展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我局依法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促进民利”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宣传民政政策争取社会支持相结合,与方便群众办事相结合,与接受监督实行阳光民政相结合,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信息公开的需求。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建立了以各股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建立了由各股室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建立了由局纪检组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监察和组织社会力量评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

(二)畅通网上咨询渠道。2015年我局继续加大对政民互动、公众意见箱等网上咨询渠道的反馈力度,安排专人对网站上的群众咨询与投诉进行及时的接收与反馈,进一步拓宽了公开渠道,为群众答疑解惑提供方便,全年政民互动共办理回复20,公众意见箱共办理回复2件。

(三)加强基层指导。民政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我局加强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指导,大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达标活动,扎实推进“阳光村务”工程,积极开展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评比活动。为切实做好民政救助政策的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加强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救灾款发放的公示制度,做到定期公示与长期公示相结合。加强对民政局下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对社会比较关注、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必须公开,有的要上墙公开,如办事依据、办事指南、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侧重于民生保障和行政审批有关信息公开。将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搭建了方便群众获取信息、办理事务的平台。使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方便的查询、了解民政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等公开的信息。根据要求,10月份在原目录的基础上对信息公开相关目录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优化,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的意识与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股室由于工作较忙对相关数据未及时提供,影响了时效。二是人员力量薄弱。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员为兼职,在信息公开工作上投入时间精力有限;三是对新媒体等信息公开方式探索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着力体现民政工作特点,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业务股室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自觉性。二是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三是以便民利民为目标,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