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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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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9 00:00 来源:泾县司法局 字体:[ ]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泾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49号)、《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公开机制,升级公开目录,优化公开形式,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安排,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人员绩效目标管理考核中。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件部署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并严格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二)加强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49号)、《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107号)等文件精神,对局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重点任务和监督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升级公开目录。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了责任、分解了任务,进一步落实《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升级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158号),升级了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全局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局党组连续多次组织部门负责人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会,局分管领导就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作辅导培训。
四是加强保密审查。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业务股室必须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真实、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局纪检组对局网络保密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不断提高保密意识。
      (三)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信息的通知》(泾政办秘〔2015〕30号),规范了局权力运行的公开工作。
       二是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全面落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局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公开了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专栏。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网所含8个一级目录、12个二级目录和134个三级目录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共计459条。其中县级目录发布机构领导类16条、机构设置类4条、人事信息类12条、政策法规类17条、行政权力运行类7条、行政执法类28条、规划计划类7条、新闻发布会类2条、财政预决算类10条、工程建设项目类2条、招标采购类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类102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局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件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5年,局未收取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对新媒体等信息公开方式应用不够。
        2016年,全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按要求积极完成重点任务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深入细致地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提出具体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公开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具有司法行政系统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