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粮食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泾县粮食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泾县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00:00 来源:泾县粮食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泾县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文件精神,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泾政办秘[2017]3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泾县粮食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 月1 日起至2016年12 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泾县粮食局联系(地址:泾县苏红路泾县粮食局,电话:5022176)。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积极促进国家审计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作用的发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加强对粮食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依法公开信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规范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把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
  (二)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用制度保障我局的政府信息有效公开。二是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粮食局政务信息,提高粮食储备工作的透明度。
   (三)及时公开。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客观、公正、透明,我局对近年来的信息进行了逐项梳理,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对不能公开的,按照保密要求,切实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 信息主动公开政府数量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条。
   (二) 信息主动公开形式
一是全面加强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根据国办对政府网站工作文件的要求,泾县政府新建了泾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群,于2016年7月试运行,9月底正式上线。我局根据县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较好的实现了“信息建设健全完善、安全运行有效保障”的目标。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开。充分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简报公开政府信息。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16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扩大公开范围,特别是对我局业务类文件的主动公开,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泾县粮食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