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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00:00 来源: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体:[ ]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17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电话:0563-2269266,邮编:242500,电子邮箱:ahjxkfq@126.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实施《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管委会履职施政的基本准则,注重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增强信息公开实效,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委 2017年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总数183条,其中机构领导5条,机构设置6条,人事信息13条,政策法规58条,决策公开12条,规划计划5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6条,行政权力运行5条,部门预决算7条,招标采购2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特色栏目)11条,精准扶贫情况6条,新闻发布7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5条,应急管理7条,回应关切1条,其他8条。

    三、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无。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不收费。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7年末,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视仍不够、认识仍不到位;二是没有结合开发区实际突出重点工作,对群众切实关心的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三是公开信息内容有待充实,一些应当公开信息没有及时公开到位、更新数量不多现象,决策公开、新闻发布工作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狠抓《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二是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大信息梳理和报送力度,按照既定方式及时、准确、全面、高效公开政府信息。三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现有公开目录,全面系统公开涉及开发区建设和发展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参与权、知情权,提高工作透明度。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