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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名称 余** 工作单位 安********
证件名称 律师执业证 证件号码 134********
电子邮箱 278********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59********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安********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 1、2014年7月20日,泾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下发的《泾县桃花潭西路通站路建设房屋收购安置方案》,未表明具体的房屋征收单位,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故申请该通站路安置房屋的决定征收部门以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2、泾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是否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有,可否提供复印件?
所需信息用途 诉讼。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办理情况 办理结果 经检索信息不存在
回复部门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20-03-25
回复内容 回复内容未公开,请本人凭借查询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