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名称
褚**
|
工作单位
江********
|
证件名称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320********
|
电子邮箱
chu********
|
邮政编码
213********
|
联系电话
137********
|
传真
051********
|
联系地址
江********
|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内容 |
2019年10月30日吴永武办理的位于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董村村下董组295.927亩山场林地林权证中所述四至的准确范围,即林权证中描述“”东至:山岗路与上董组山交界”、“南至:东坑山岗分水为界”、“西至:小岗分水与西湖村山交界”、“北至:田地为界”中的界限具体位置。 |
所需信息用途 |
用于吴永武和江涛诉讼用途。吴永武于2019年10月30日取得了上述林地的使用权以及林木的所有权权证。江涛擅自在上述林地范围内种植树苗,且建造的房屋占用了吴永武的林地。但法院实地现场查看后,发现田地和山直接相连,无法看出林权证中的四至范围具体界限。故请求公开。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
|
办理情况 |
办理结果 |
经检索信息不存在 |
回复部门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回复时间 |
2021-09-10 |
回复内容 |
回复内容未公开,请本人凭借查询码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