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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名称 卫** 工作单位 安********
证件名称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42********
电子邮箱 105******** 邮政编码 242********
联系电话 153******** 传真 无********
联系地址 泾********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 我是海亮江湾城一楼业主,因为房屋前停车位问题(停车位靠窗而建,车一停窗户全部挡住),申请公开海亮江湾城二期(21~23幢)整体设计规划图
所需信息用途 解决一楼客厅窗户前停车位问题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
获取信息的方式
办理情况 办理结果 已主动公开
回复部门 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2-06-28
回复内容

卫杰:

本机关于2022年6月16日收到您(你单位)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为:公开海亮江湾城二期(21-23幢)整体设计规划图。现答复如下:

您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根据职能划转,我局规划职能已于2019年划归县国土局(现单位名称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文本查阅请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您可以拨打0563-5120908。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泾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泾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2年6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