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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宣政办〔2014〕23号),结合国家、省、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各乡镇、部门要切实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信息公开平台升级为契机,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二、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完善主动发布机制。各乡镇、部门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各单位在制作公文类政府信息时,应明确其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乡镇、部门要重点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领域,不断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二)加强政策解读。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在社会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发展、招商引资、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出台的重要政策文件,均应在县政府网站进行解读。各乡镇、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提高政策解读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三)建立健全重要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究、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 三、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各乡镇、部门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受理,认真办理,及时答复,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同时,要完整保存依申请办理过程中的文档、收文凭据、录音等材料。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各乡镇、部门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要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及时将属本单位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标题、内容简介、文号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向社会发布。要畅通网络、信函、传真等多种受理渠道,在政务服务中心已设立窗口的单位要增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三)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要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要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着力协调处理涉及民生和涉及多地、多部门的申请事项,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作用。各乡镇、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要按照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组织实施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规范和网站(栏目)技术升级工程。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相关部门在推进基本目录升级的同时,要重点做好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特色目录建设工作,在基本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目录,规范公开形式,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时间及发布格式。 (二)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完善新闻发言人工作各项流程,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 (三)着力建设新媒体平台。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关切的重大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并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互动功能,及时便捷地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要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的审核登记,制定完善管理办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及公众提问处理答复程序,确保政务微博、微信安全可靠。 五、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编办、司法局、政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网络信息中心),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五有四落实”,即:有组织、有安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责任落实、制度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二)加强业务培训。县政府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经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关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公务员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和管理办法,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从2014年起,各乡镇、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政务公开”指标的主要内容。
附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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