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公安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泾县公安局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泾县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09 00:00 来源:泾县公安局 字体:[ ]

     政府信息公开应进行保密审查。县公安局情指中心主管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县公安局和各业务部门均应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县公安局情指挥中心秘书股是负责县公安局公文类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部门,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实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是负责县局新闻动态类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部门,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实施新闻动态类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三)县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对所发布的政府信息,要依据国家有关保密法规,先行进行保密审查。
     经领导审核及保密审查之后,制作的信息由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秘书股信息员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有些重大信息需经新闻发布会及报刊、电视公布,则由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