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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丁家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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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14 00:00 来源:泾县丁家桥镇 字体:[ ]

第一条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准确掌握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情况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统计范围为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垂直或双重领导的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列入我镇相关政府部门统计范围。

第三条 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上报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第四条 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计制度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汇总、软件开发及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增强网上报送和网上统计汇总功能。各村(社区)负责本单位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县直相关单位及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办法,并负责本级行业管理公共企事业单位统计数据的报送工作。

第五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格,并将统计工作作为当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