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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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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泾县融媒体中心考勤、请假、会议、 通讯等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00:00 来源:泾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

泾 县 融 媒 体 中 心 文 件

泾融媒体[2019]2号

 

关于印发泾县融媒体中心考勤、请假、会议、通讯等管理制度的通知

 

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贯彻县委2019年2月12日全县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加强我中心作风建设,强化科学管理,推进制度创新,推动融媒体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绩效奖惩,我中心对原有的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经融媒体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泾县融媒体中心考勤管理制度

(一)在广电中心大楼上班的干部职工(值机人员除外)工作日按台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进行电子指纹(或脸部识别)考勤,每天上下午、上下班考勤四次;播出机房、发射台、农网机房工作人员须按时填写《值机登记表》,《绿色泾县》编辑部在本部门(县行政中心一楼办公室)考勤,考勤情况由办公室每周汇总通报。

(二)工作人员因公务外出或请假不能按时参加考勤的,填写《泾县融媒体中心考勤外出公务登记表》。登记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每周交办公室汇总,办公室对外出登记要严格审核,从严把关。

(三)《泾县融媒体中心考勤外出公务登记表》中“外出事由”填写需真实规范,不得填写 “外出办事”、“外出公务”等含糊其辞的理由,播音、编辑、台内会务、撰写材料、整理账目等台内公务原则上不认同为未考勤理由。填写不规范、不真实的,一律按照迟到或早退处理。

(四)中心办公室考勤统计人员负责每周的考勤登记、统计工作,经中心分管领导审核于次周一10:00时前公布本周的考勤情况,月底交财务室进行核算。

(五)每迟到、早退一次各扣除绩效20元。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病、事假超过批准时间的,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绩效200元,半天扣绩效100元,直至月度绩效扣完为止。

(六)每月迟到、早退累计10次(含10次)以上或旷工3天以上(含3天)的,当月绩效扣除50%;每月迟到、早退累计20次(含20次)以上或旷工5天以上(含5天)的,当月绩效清零。

 

泾县融媒体中心职工请假制度

(一)请假审批流程

1、职工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部门主任批准,2天由融媒体中心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融媒体中心主任审批。

2、职工病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主任批准,3-5天由融媒体中心分管领导批准,5天以上由融媒体中心主任批准。

3、干部职工婚假、产假、工伤假由融媒体中心分管领导审核,融媒体中心主任审批。

4、部门负责人各类假期,半天由融媒体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天(含1天)以上的,由融媒体中心主任批准。

5、融媒体中心班子成员各类假期,由融媒体中心主任批准。

6、请假人员请假前须事先安排好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

(二)事假规定

1、全年事假累计一般不得超过20天(不含公休假,下同),试用期内事假累计不得超过5天。

2、事假每天扣绩效20元;达到7天以上,每天扣绩效100元,直至月度绩效扣完为止。

3、事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或一次性事假超过15天的,除执行上述规定外,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假的规定》执行。

4、公休假期间不扣除相关待遇。

(三)病假规定

1、病假须出具县以上就诊医院病历证明,无病历证明按事假处理,伪造病历证明按旷工处理。

2、病假3天以上(含3天)每天扣绩效10元。病假连续超过15天(不含公休假,下同)的,每天扣除绩效100元,直至月度绩效扣完为止。

3、病假全年累计超过2个月的,除执行上述规定外,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的规定》执行。

(四)婚假、产假、丧假规定

1、按法定年龄(女满20周岁,男满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晚婚(女满23周岁,男满25周岁)的不再另行享受假期。

2、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方享受生育假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0天,夫妻异地生活的,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3、直系亲属去世可请丧假3天。

4、婚假、生育护理假、丧假期间月度绩效工资按每天20元扣除,女方生育假期间不享受月度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五)年休假规定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考核奖规定

年终考核奖严格依照我县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严肃会风会纪有关规定的通知

会风是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反映着单位的精神面貌、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直接关系着会议质量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为严肃会风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严肃会风会纪作如下规定:

  1. 严格落实会议通知责任,确保参会人员按要求参加会议。参会人员要按照会议通知所确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各部门不得随意安排出席范围以外的人员替会,不得随意增减出席会议人员。与会人员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会议主办部门报批,向分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其他人员替会。
  2. 严肃落实会议纪律。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集中精力开好会议。会议期间,要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置于静音状态,严禁在会场打瞌睡、接打电话,自觉保持会场安静。不得随意出入会场,滞留会场外抽烟聊天,不得干与会议无关的其他事情。

 3.严格会议传达落实。参会人员要认真听会,做好记录,确保会后能按要求作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和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会议质量。

  1. 严格规范着装制度。有明确着工作服参会的,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严禁着便装参会。
  2. 严格督查问责。台监审组要加强对会风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会议纪律考核,并将会风会纪情况报办公室。办公室将对违反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纪律的按以下规定进行:

(1)迟到、早退会议的,扣罚责任人20元/次;

(2)无故缺席会议的,扣罚责任人50元/次;

(3)在会议中出现玩游戏、打瞌睡、扰乱会场秩序等违反上述第2条规定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20元;

(4)发现未按要求着装的扣罚责任人20元/次。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保持通讯畅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作安排上通下达,更好的应对新闻突发事件和做好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现将保持通讯畅通有关事宜重申如下:

1、所有干部职工工作时间内应保持通讯畅通,行政管理岗、采编运营岗等岗位干部职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2、如更换移动电话号码必须及时告知台办公室,做好报备。

3、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如发现值班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将追究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责任。

4、工作时间内新闻、广告、公司、农网、机房等服务、维修热线应保持畅通,无故未接听的,每次扣除部门负责人绩效20元。

5、对无故不接电话的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