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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