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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专栏)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1-00104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30
发文字号: 泾政办秘〔2021〕125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已失效】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3-5035160
索引号: 11341729003257952H/202111-00104
信息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机关: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体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1-11-15
发布日期: 2021-11-30
发文字号: 泾政办秘〔2021〕125号
有 效 性: 已失效
标    题: 【已失效】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泾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电子商务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 0563-5035160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泾政办秘2021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115

  

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元

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根据《关于调整泾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泾政办秘20218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后续500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决策部署,以打造综合示范升级版为目标,加强农村流通设施建设,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建设内容及支持范围

(一)建设完善三级物流配送体系(资金预算70万元)

推动县域物流和快递资源整合,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加快推进快递进村,有效解决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问题。对参与整合、统一配送到村的快递物流运营企业,按照《泾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奖补范围和标准进行奖补。

(二)建设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资金预算80万元

1.支持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及标准化建设。支持农产品电商经营主体购置、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产后商品化预处理设施,提高农产品商品网货化水平,给予单个主体实际投入30%以内、原则单个主体不超过15万元补助。

2.支持李园村电商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丁家桥镇李园村(安徽省首个淘宝村)依托村集体场地建立以企业孵化、物流仓储、培训宣传为主要功能的电商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更好推进李园村电商发展,带动村集体、脱贫户等增收,并辐射带动周边电商发展。给予实际投入30%以内、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补助(不含土建费用)。

(三)建设完善农村产品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资金预算:300万元

1.支持泾县宣纸大市场电商综合园区建设。支持泾县宣纸大市场建立以电商孵化、直播+短视频带货、电商直播中心、研学交流、电商运营服务、宣传培训等电商综合园区建设。引进优质的多频道互联网平台机构及直播电商团队,促进本地电商孵化。围绕泾县各类宣纸书画纸及文房产品、知名文化企业、丰富旅游资源以及各类艺术品直播,开启产业链直播+短视频带货的新销售模式,拓展全县宣纸书画纸产业网售渠道,促进文旅电商融合,推动农村产品上行,提高泾县及网货产品知名度和影响力。给予实际投入30%以内、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补助(不含土建费用)。

2.支持红旅小镇跨境电商园区和抖音直播基地建设。支持云岭星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依托红旅小镇资源建立跨境电商园区和抖音直播基地,孵化本地跨境电商企业和抖音直播主播,打造文旅电商模式,实现公司做大做强,带动出列村、脱贫户产品上行和增收。给予实际投入30%以内、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补助。

3.支持农村电商主体扩大销售规模。对年网销额首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泾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分档标准进行奖补。

(四)完善提升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功能(资金预算:40万元)

支持电商网点管护提升,根据网点考核结果,按照《泾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标准进行奖补。

(五)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资金预算:10万元)

支持县电商公服中心、电商协会等面向镇村干部、创业者、网点负责人、电商和农业经营主体等组织开展专业电商技能和网络直播培训,着重提高经营思维和运营实操能力。以及举办农村电商发展高峰论坛、直播大赛、网络年货节、网络评选等各类农村电商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1720218月)

各乡镇全面摸排各自辖区内电商产业集聚、直播基地建设、农产品上行、乡村振兴等电商相关项目建设情况,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制定《泾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后续50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报省商务厅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19202111月)

各乡镇根据报送辖区内确定支持的项目情况,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示范县建设要求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加速推进,确保11月底前完成所有项目建设,确需跨年建设的,需说明原因。同时,收集好项目佐证资料和票据。

(三)验收阶段(202111202112月)

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组织电商专家团队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及时进行资金拨付。未通过验收的,及时整改,直至通过验收。

(四)推广提升阶段(20217202112月)

全面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加大对示范创建及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电商泾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后续建设的统筹和领导,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具体落实,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共同解决在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负责辖区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资金申报。

(二)严格资金管理。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负责项目的验收、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建设内容及项目支持预算资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间进行适当调剂。

(三)强化监督检查。由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负责督导项目建设进度,对建设进度滞后、弄虚作假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实施健康、有序、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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