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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三十三)

发布时间:2017-12-18 10:11 来源: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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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7年 12月18日至12月29日对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机动式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属二级机构。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盯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即“四个意识”落实情况、党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建设情况、选人用人情况;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三十条”落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主动作为,办事拖沓、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和不按规定时间完成任务或完成任务标准不高、消极懈怠情况;以及县委、县政府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时间

(一)受理范围: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受理反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根据规定,巡察组不承办信访件具体核查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处理。

(二)受理方式: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电来访。

举报电话:0563-5028395、18298285053 (手机仅接收反映问题或举报短信)

来访接待地点: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四楼404室

意见箱设置位置:泾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楼二楼楼梯口

电子邮箱:jxxwxcz001@126.com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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