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在事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委、县民政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泾县村居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暂行)》。
该实施办法在审计对象范围、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组织领导与计划管理、审计内容与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实施办法的出台将在加强对全县村居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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