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七五”普法规划,并列入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和重点普法目录。
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宣传的责任主体,明确县公安局、交运局、住建委、公路分局等紧密型部门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定各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普法责任清单。
近年来,县司法局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12.2”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讲座110多期、法治教育80多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40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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