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体版
  • 无障碍
  • 长辈版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泾县总工会2019年选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通告

发布时间:2019-04-19 09:34 来源:泾县总工会 浏览: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根据宣城市总工会《关于做好宣城市第五批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选聘工作的通知》(宣工〔2019〕31号)精神,泾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省总工会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选聘条件

1、年龄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至1994年4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有基层工作经验,社会活动、组织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强。

3、勤奋敬业,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5、有企业管理、党务和工会工作经验者可优先选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岗位

县总工会机关及部分乡镇

四、选聘办法及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制定选聘计划、发布选聘通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泾县总工会四楼会议室(政务新区贺村中路),联系电话:董罡  5022353、田资杨滢  5022425。

3、报名方式: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3张一寸免冠相片(相片背后写上本人姓名)等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核减选聘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总工会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电话或短信通知。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工会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选聘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暂定2019年5月4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宣城市政府所在地(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上内容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通过泾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县总工会组织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人选根据选聘计划数,在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当场宣布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按合成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选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县总工会组织对选聘人员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泾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期无异议,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五、相关政策和待遇

县总工会与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选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2600元/月,并按规定购买“四险一金”。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以上者予以续聘,每两年按规定相应增长工资。

本《通告》由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022353、5022425(县总工会组宣部)

监督举报:5102535(县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

特此通告

 

泾 县 总 工 会

                                        2019年4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条评论

*正文:
验证码: captcha

网友评论列表

    暂无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