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泾县运管所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开出了我县首张非法运营的网约车罚单。
5月13日,县运管所执法人员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查扣了一台擅自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约车。经查,当日杨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高铁站停车场,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乘客一名到宣城梦南都。杨某在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情形下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在事实、证据面前,杨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5月22日,县运管所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泾县运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非法营运、非法网约车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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