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2018年度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成员补充征集公告》要求,泾县对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电力工程、古建筑工程共八类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进行了公开补充征集,入库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经专家评委审核,其中符合条件的补充入库企业,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19年9月23日------2019年9月25日。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补充入库企业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并送公管局备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出异议申请的要求:有关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征集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公管局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函须以单位名义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
签订地点:泾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管局
联系人:吴燚
联系电话:18792229668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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