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服务指南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
【参保范围】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含农村、城镇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到户籍地的村(居)委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个人年缴费标准为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3000、4000、5000、6000元15个档次,由参保人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经济条件好的居民可以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政府补贴和待遇标准】
缴费200元--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 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50元,缴费1500元--3000元补贴200元,缴费4000元--5000元补贴300元,缴费6000元补贴400元。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户父母按年缴费的,每人每年再另增加30元补贴。
泾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测算表:
缴费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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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政府补贴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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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15年月领取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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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25年月领取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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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30年月领取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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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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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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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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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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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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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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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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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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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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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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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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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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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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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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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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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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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3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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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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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1
|
2000元
|
200
|
378.7
|
561.6
|
653.5
|
3000元
|
200
|
496.3
|
753.3
|
882.3
|
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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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6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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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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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1
|
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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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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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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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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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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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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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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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2.6
|
1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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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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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为养老金预计领取标准:利息按年利率1.5%、基础养老金按60-64周岁120元、64-74周岁122元、75周岁以上124元测算。城乡居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参保人参保流程】
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农商行存折或社保卡(作为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养老金的卡折)到户籍地的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初审,填写《参保登记表》,上报乡镇人社所>>>乡镇人社所审核确认无误后,将参保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参保资料上报>>>县城乡居保中心审批后,参保人将保费存入缴费卡折,银行代扣成功即完成缴费
【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流程】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村(居)委会申请>>>村(居)委会初审,登记>>>乡镇人社所审核并上报>>>县城乡居保中心审批后,从参保人到龄或申请次月起计发养老金
政策问答
1参保人如何缴费?
答:(1)、参保人员每年1月1日--5月30日将保费足额存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银行存折》或农商行的社保卡;以往年度未缴费的,要到村(居)委会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将保费存入缴费存折。银行代扣成功即完成缴费。
(2)、参保人也可以在每月15日-25日关注“泾县人社”微信公众号,选择“办事大厅”或者微信扫码,通过“居保云缴费”完成缴费。
2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长越划算吗?
答:是的。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政府补贴越多,到龄后月领取养老金越高;对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缴费,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最多每月基础养老金另加发30%。
早缴费个人账户早计息,缴费次月个人账户开始按一年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3如果某年缴费中断,是否允许补缴?补缴是否享有补贴?
答:允许补缴,但不享受政府补贴。
4缴费档次能不能变更?
当年缴费档次可以变更,参保人直接到所在的村居委会办理缴费档次变更。已缴费成功的以往年度不能变更,但当年缴费成功可以选择更高档次进行二次缴费。
5政府对贫困人员如何代缴保费?
答:我县对重度残疾人(一、二级)、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和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5类困难群体,由县政府按照每年200元缴费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给予60元缴费补贴。代缴人员也可提高档次缴费,本人补上减去200元的差额。
6参保人领取养老金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后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身。
7每月养老金如何计算?
答:月养老保险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账户养老金+增发养老金。
其中:月基础养老金=120元; 65-74周岁122元;75周岁以上124元。
月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缴费总额+财政补贴总额+银行利息)÷139;
增发养老金:1966年以后出生的缴费满l5年后,每增加一年缴费,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
8待遇领取人员每年是否要进行认证,怎么办理?
答:是的。领取养老金人员,在本地居住的每年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村(居)委会办理资格认证;在县外异地居住的,我县今后将采取手机App等便民方式认证。不参加认证的,暂停养老金发放,直至参加认证才可补发。
9参保人死亡,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怎么处理?是否有丧葬补助金,如何领取?
答:参保人(含60岁以上、以下人员)死亡的,亲属在1个月内到村(居)委会凭《火化证明书》办注销手续后,其个人账户余额(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利息)发放到其专用存折或卡上。同时发放960元的丧葬补助金。
10既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办?
答:每个人参保人只能领取一份养老保险待遇,不能重复领取。根据人社部、财政部文件规定,参保人员同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办理两种险种之间的转移手续。办理时间和地点: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领取养老待遇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今后在同一年度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需要同时重复缴费。
11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和变更自己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吗?
答:参保人可以通过手机下载“皖事通”APP,登陆后在收索栏输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查询自己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领取个人权益单、申报记录等信息,也可以做信息变更、二次缴费申报等相关业务。
业务经办咨询电话
城乡居保中心:
5032173,5036223
泾川镇:5100872,榔桥镇:2366665,
茂林镇:2265122,桃花潭镇:2366109,
云岭镇:5900109,丁家桥镇:2267577,
黄村镇:5730270,琴溪镇:2366756,
蔡村镇:2386191,汀溪乡:2388127,
昌桥乡:2267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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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15-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