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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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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95/201610-00082 组配分类: 应急管理
发布机构: 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泾县粮食局对雨雪冰冻低温天气应对方案 文号: 泾粮办〔2016〕52号
发布日期: 2016-10-27 00:00
关于泾县粮食局对雨雪冰冻低温天气应对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27 00:00 来源:无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县政府办的通知,今年冬季受拉尼娜事件影响可能出现较长时间雨雪冰冻低温天气,针对这一情况,结合《泾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修改版),特制定关于泾县粮食局对雨雪冰冻低温天气应对方案。

一、预防及防范工作

粮食安全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关系到人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问题,粮食安全工作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确保出现雨雪冰冻恶劣气候等重特大自然灾害引起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时的粮食有效供给,确保粮食市场供应,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预防方针:粮食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预防为主、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的原则,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实施。

判断出现的情况:适用在出现粮食供需矛盾突出、较大范围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食脱销断档、市场粮油价格大幅上涨,影响和导致全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的状况,以及超过乡镇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和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县级粮食应急状态对待的情况下,对原粮及成品粮的采购、调拨、加工、运输和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二、应急响应的条件

省政府将突发粮食事件划分为(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和(一般)级4个级别,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将突发粮食事件划分为(特别严重)级、(严重)级、(较重)级和(一般)级4个级别。

(级)特别严重突发粮食事件

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市、区)出现粮食应急状态,以及超过我县处置能力和省政府认为需要按照Ⅰ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级)严重突发粮食事件

级预警状态持续10天或粮食价格持续15天内上涨10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极度紧张,群众十分恐慌,抢购现象严重,部分地区出现粮食脱销。以及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Ⅱ级粮食应急状态来对待的情况。

级)较重突发粮食事件

(1)在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发生Ⅳ级突发事件;

(2)全市2个以上县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出现较大面积粮食脱销、抢购、涨价现象,持续时间超过3天。

(3)Ⅳ级预警状态持续10天或粮食价格持续15天内上涨80%以上,市场粮食供应较为紧张,群众抢购粮食并出现恐慌。

级)一般突发粮食事件

(1)出现粮食市场供求异常波动,市场粮食供应紧张,群众争购粮食并出现情绪不稳定,粮食价格持续10天内上涨50%以上。

(2)在县级行政区域一周内主要粮食品种的价格非正常上涨幅度超过30%,并发生群众集中大量购买现象。

(3)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粮食脱销、抢购现象并有蔓延趋势。

三、应急响应措施

组织保障、队伍建设:成立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总指挥、副总指挥。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粮食局局长。成员:县委宣传部、县粮食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农委、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县统计局、县农发行有关负责人,按照《预案》成员单位配合粮食局履行相关职能,确保方案畅通无阻执行。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兼职。县粮食局针对突发事件及时成立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人员从局机关各股室抽调,人员数量少时,必要时需从相关国有粮食企业抽调人员。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由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县应急指挥部决定,并向市政府报告。

四、任务分工

县粮食局负责开展粮油供求状况、粮油市场价格监测、预警的日常工作,及时报告发现的突发粮食事件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粮食事件。负责接警并通知各有关单位,启动预案,组织粮源,采购粮食,会同县发展改革委选择粮食加工单位,安排加工计划,配合县商务局选择大型商场、超市供应粮油。协助县财政局、物价局、农发行核定采购粮食成本、加工、零售、运输费用。并报市粮食、财政、物价、农发行备案。其他成员单位职责按《泾县突发粮食事件应急预案》相关内容执行。

五、物资储备

1、建立粮食应急物资保障系统。按照国家“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规定和省粮食局等几个部门下达的县级粮食储备规模,建立适度规模的县级储备粮,确保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其中我县实际库存储备粮10000吨,省级储备粮5000吨,县级储备粮5000吨。

2、全县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都要按照《粮食流通条例》的要求,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并承担省政府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县粮食局加强对粮食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粮食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

3粮食物资供应保障。建立与全省及周边主要粮食产区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和粮食动态储备体系,保证粮食供应来源多元化。

六、具体工作举措

1建立粮食市场监测系统

县发改局、粮食局等相关部门建立粮食市场监测系统,监控市场粮价动态、销售变化和粮食库存情况,加强对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工作,掌握粮食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动态,特别是要加强对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地区粮食市场供求形势的跟踪监测;要做好与南陵、青阳、黄山、宣城、旌德、宁国等周边地区市场行情的跟踪、分析、预测。

2、 市场价格监测

    在泾川镇、茂林镇、桃花潭镇、黄村镇、云岭镇、榔桥镇、琴溪镇、昌桥乡等8个乡镇设置15个粮油市场购销价格测报点,每日向县粮食局上报粮油市场的购销价格情况和粮食的供应量,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及时收集全县各地的粮油市场信息,准确掌握粮油市场情况。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粮食交易市场、粮食购销企业、市场粮食零售网点作为市场价格采集点,定期收集粮食市场价格;并定期了解、掌握周边毗邻地区粮食市场价格,判断粮食价格走势。      

3、 市场动态分析

    了解全县、全市和毗邻周边县市区粮食市场动态,关注全省和全国粮食市场形势,定期对粮食市场形势和供需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当粮食市场突发波动时,每日了解分析,定时上报,出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4、 库存粮食分析

根据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粮食库存和社会商品粮源分布情况以及库存粮食品种结构情况,测算粮食供需状况,采取应对调控措施,确保粮食供应。

5、 保障粮库安全

     对现有粮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维修补漏。遇大雪天气,及时清除粮库屋面积雪、库区道路积雪,确保粮库屋面不漏不塌、库区道路通畅,应急粮运输畅通。

 

 

 

                                    泾县粮食局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