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县上下积极贯彻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积极服务、稳中求进、全力推进十五项重点工作,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财政运行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力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
全县财税部门把狠抓收入作为中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收入增长。2015年,全县财政收入完成16.84亿元,增收2.33亿元,增长16.02%。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1.5亿元,增收1.19亿元,增长11.54%,占财政收入比重为68%。全县基金收入完成5.39亿元,减收8.28亿元,下降60.56%。其中,社保基金收入完成2.72亿元,增收0.15亿元,增长5.91%;土地出让金收入完成2.27亿元,减收7.7亿元,下降77.2%;其他基金收入完成0.4亿元,减收0.74亿元,下降64.69%。
(二)有保有压,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2015年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4.4亿元,增支2.2亿元,增长9.9%。其中,财政民生支出完成20.8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5.3%。增支重点集中在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农林水、交通运输等民生领域。其中:教育支出完成43844万元,增长2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36794万元,增长16.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5667万元,增长18.7%;农林水支出34252万元,增长76.7%;交通运输支出20437万元,增长342.5%。财政支出在确保人员工资、确保机构运转的基础上,尽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努力保证重点改革支出不留缺口,体现了突出民生、突出重点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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