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工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3个普查合并 首次全国经济普查2004年实施
我国对国家普查项目和周期安排作出重大调整,将原来的工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3个普查合并为经济普查,并将在2004年首次实施。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近日发出通知,将原定于2003年在全国进行的第三产业普查推迟,并与计划在2005年及2006年分别进行的工业普查和基本单位普查合并,同时将建筑业纳入普查内容,统称为经济普查。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说,经济普查以企业事业组织、机关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为对象,主要普查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变化情况。这项普查以后每10年进行两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
这位负责人说,调整后普查项目有所精简,周期更加合理。经济普查覆盖面更全,数据更新更快,与国家编制五年计划的衔接更加紧密,资料的可用性将得到明显提高,能全面反映二、三产业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推进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调查体系的综合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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