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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1-00131 组配分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泾县昌桥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园满收官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1-18 00:00
泾县昌桥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园满收官
发布时间:2017-01-18 00:00 来源:泾县农业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昌桥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园满收官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2016年在昌桥乡昌桥村积极稳妥地实施了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水”工作,开创了全县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之先河,试点工作园满收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达到了改革试点的目标,积累了试点性经验。

    一是有效地促进了农民群众观念的转变。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在昌桥村作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新事物,不仅是一场制度改革、农村生产关系变革的尝试,更是一个不断解放农民群众思想的过程。在改革试点实践中,农民群众从未接触过、从未听说过这项改革的相关内容和知识。农民群众作为改革的主体,通过多种形成的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在改革中开阔了视野,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逐步提高了市场经济观念和应对市场的能力,逐步接受市场经济的知识和市场经济的主体组织形式,逐渐成为懂市场、会管理、能经营的新型农民。

   二是切实创新了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机制。原来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由村委会履行,混淆了集体资产管理主体与村委会职能,村集体经济组织形同虚设。通过改革后,村委会所代替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已被改造成股份经济合作社,村级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起企业管理制度,是依法独立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履行村级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积累和收益分配等职能,真正体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村委会不再对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干预,理清了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权属。

    三是坚实奠定了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来自财产制度创新。改革试点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可选择承包、租赁、招标、拍卖集体资产等多种方式进入市场,管理集体资产,提高运营效率,增加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昌桥村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后,利用闲置的30亩集体土地建设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面积8000平方米的昌桥村农业小型产业园,引进农业加工等企业进驻,出租标准化厂房,力争三年村集体纯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

    县委、县政府在推进改革试点的多措并举,狠抓落实。一是把组织机构建立起来,充分发挥“指挥部”的统领作用。成立了由县委常务副书记为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组,农委、财政等职能部门任成员,明确县农委作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推进。昌桥乡、昌桥村均成立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下设成员界定组、清产核资组、权能改革组、信访处理组和宣传报道组,做到机构健全、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昌桥村的改革试点引起了各级领导极大的关注和热情。市农委、县委、县政府等主要负责人在工作开展的不同阶段莅临检查指导,调研情况,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县农委、县财政局、昌桥乡更是把这项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里,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确保政策到位、程序到位,保障改革有序推进。

    二是把思想统一起来,充分发挥认识的先导作用。县农委组织昌桥乡、昌桥村相关人员赴宣州、旌德等地参观学习,考察取经,提高认识、熟悉政策;通过发放《致农户的一份信》、《宣传资料汇编》、《改革试点有关问题说明》、设立公示栏、召开座谈会、村两委会、领导小组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小组长会等,把改革试点的意义、政策、做法、效果全方位、多层次地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及时在县、市、省相关农业信息网上专题报道20余次(篇),对改革试点过程中的重要活动、进度情况、改革成效进行宣传报道。据统计,召开专项会议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政策知晓率达95%以上。

    三是把操作方案制定起来,充分发挥路线图的导航作用。在健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根据省、市精神,采取由上而下、由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结合本村实际,相继制定了《昌桥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昌桥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流程》、《昌桥村集体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昌桥村集体成员股权资格界定办法》、《昌桥村集体资产股权设置与量化实施办法》等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做到方案接“地气”、操作有指导、行为有规范。

    四是把关键环节抓起来,充分发挥重点改革的推动作用。首先清产核资。对公益性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现金存款等进行核实,对股权资格进行界定及股权设置量化,同时加强股权管理。股份配置实行一户一证、在一定期限内实行增人不增、减人不减。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后,发放股权证书,其持有集体资产、参与管理决策、享有收益分配的凭证。股份可以依法继承。允许依法在本社股东之间内部转让,一般不得对外转让,不得退股提现,不得抵押。

    五是把制度健全起来,充分发挥经济管理的主体作用。首先制定章程制度。及时制定《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和资产、财务、档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其次健全组织机构。在做好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召开股东会议,讨论通过《章程》,选举产生了5人理事会和3人监事会,由村委会主任兼任理事长,由村监委会主任兼任监事长。

    六是把规程规范起来,充分发挥按规操作的保障作用。做到严把改革原则关;严把改革程序关;严把依法表决关;严把签字关;严把公开公示关。

    七是把责任制建立起来,充分发挥跟踪检查的督促作用。在开展改革试点中,明确县级是责任主体,主要负责政策业务指导,确保宏观政策不出偏差,微观操作符合群众的利益,序时推进,按期完成;乡级是指导实施主体,主要负责工作协调指导,提供保障;村级是具体实施主体,主要负责方案制定等各项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落实。督查是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在实际工作中,把督查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和每个阶段。县委、县政府、县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有关领导身体力行,多次赴昌桥督促检查,指导服务,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县农委坚持每项半月上报一次进度,县“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由于督促检查到位,形成人人明职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做到挂图作战,定期销号,一步一个脚印,有效地推进了工作进度和质量,为改革试点取得成效提供了保障。(赵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