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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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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728/201701-00005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住建委系统2017年预算公开 文号: 1
发布日期: 2017-01-19 00:00
索引号: 003258728/201701-00005
组配分类: 本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住建委系统2017年预算公开
文号: 1
发布日期: 2017-01-19 00:00
泾县住建委系统2017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1-19 00:00 来源:县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住建委系统2017年预算公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全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县城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会同专业部门编制城市专项规划;负责组织规划的报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参与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城乡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和跨区域项目的前期论证、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负责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五)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管理工作。

    (六)负责县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等的规划审查报批。

    (七)负责全县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规划批后跟踪管理工作。

    (八)指导各乡镇、村的规划评审与依法报批工作。

    (九)负责全县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登记。

    (十)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负责全县城乡规划档案和信息的收集、管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应用;参与研究编制城市建设项目年度计划。

    (十一)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园林绿化、雕塑工作;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村)审查上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参与县城防洪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重点镇、中心镇的建设。

    (十三)管理全县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四)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县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责任。拟订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负责全县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十六)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全县房地产产权产籍(包括房屋测绘)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的初始、转移、变更、注销、抵押登记,核发有关证件,负责全县房产档案资料管理和出具房地产产权证明。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指导规范房产市场行为;负责全县房产交易和价格评估管理以及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按照审批权限负责房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核发预售许可证及备案登记证。负责全县直管房产的经营管理和维修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白蚁防治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执行国家和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参与组织实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执行国家和省产业政策。

    (十七)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县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项目和与建设项目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以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八)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组织并监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并监督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的执行;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行为;对施工技术资料、监理资料以及检测报告等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十九)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筑节能的政策的执行,拟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研究提出城市维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调整的建议。

    (二十)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与管理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十一)负责建设系统和党的关系在建设系统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县建筑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二十二)管理城市建设信息工作;指导并管理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二十三)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指导行业的体制改革、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二十四)落实国家、省、市新增的相关职能。

    (二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县住建委由委本级和2家二级预算单位组成,其中,泾县房地产管理局和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委编制98人,其中行政:16人,行政工勤:5人,事业77人,目前在职98 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0人。

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泾县住建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泾县住建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1607.81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72.58万元,增加20.41%,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增加。收入包括:一般预算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

四、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泾县住建委2017年收入预算1607.81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607.81万元,占100%; 

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泾县住建委2017年支出预算1607.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01万元,70.3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76.80万元,占29.66%,主要用于政务中心大楼物业管理费及电费、信息化系统更新、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等。

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泾县住建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1607.8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607.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1607.81万元,比上年增加272.58万元,增加20.41%。其中:

“行政运行”预算699.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保障委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和政务中心大楼物业费及电费专项支出,比上年增加187.16万元,增加36.55%,主要是职工工资标准的提高及政务中心大楼运转费用提高。

 “工程建设管理”预算12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4万元,主要用于泾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人员工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等,比上年增加3.96万元,增加3.26%,主要是职工工资标准的提高。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预算783.17万元,主要用泾县房地产管理局人员工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和信息化系统更新、物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等,比上年增加81.46万元,增加11.61%,主要是职工工资标准的提高。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泾县住建委未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办公设备及日常办公用品均采取协议供货形式。

 

九、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我们的预期目标是:投资24.12亿元实施“四大工程”33个项目,完成新建道路14.74公里,新增绿地11万㎡、改造提升绿化面积10万平方米、绿道11公里、棚户区改造3491户共计207448㎡。一是坚持规划引领。以实施县城总规为统领,以多规合一为基础,优化县域空间布局,积极推进“多规合一”。二是坚持征收先行。抽调精兵强将,分工包干、先易后难、千方百计提高工作效率,快速推进征收进程。三是坚持项目支撑。5月底完成江心洲公园、8月底完成青弋江北路、年底完成彩虹桥建设,打造县城沿江靓丽新风景线;全面完成体育路、青弋江南路建设及桃花潭中路改造升级,逐步打通五里岗路等13条城区断头路,深入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和地下管廊建设,大力实施客运综合枢纽、物流、农批市场及城区停车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建设和城区公厕改造,全面建成泾园和幕溪河花廊等城市公园,进一步补齐县城功能短板。同时,完善市政管养机制,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四是坚持民生保障。坚持新老城互动、开发与改造并举,实施中山南路等区域棚户区改造,力争货币化率达100%。认真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现“精准扶贫”。五是坚持统筹发展。突出城乡整体规划,加强特色小镇塑造,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2017年住建委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