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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2-00035 组配分类: 预警信息
发布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2-13 00:00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公布2017年1月全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发布时间:2017-02-13 00:00 来源: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7年1月(2017年1月1日0时至1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4种26105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血吸虫病、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脊髓灰质炎、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2087例,死亡36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72%。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无发病和死亡报告外,共报告8种14018例,死亡1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5.39%。

    冬春交替时节,天气乍暖还寒,流行性感冒、人感染H7N9流感、流行性脑脊髓炎等传染病易发、多发。请广大居民,通过卫生计生部门网站等正规渠道,及时了解人感染H7N9流感相关信息和健康防护知识,如接触活禽后出现流感或流感样症状者请及时就诊、尽早服用磷酸奥司他韦等药品;注意御寒保暖,采取正确的取暖方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附件:安徽省2017年1月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