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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8007/201702-0003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泾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文号: 教研函〔2017〕8号
发文日期: 2017-02-22 发布日期: 2017-02-22
有效性: 已失效
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00:00 来源:泾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组织参加2017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的通知

  教研函〔2017〕8号

各中小学:

  为全面提升我省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总结与推广近两年来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丰富安徽基础教育资源应用平台(以下简称应用平台,<http://www.ahedu.cn/>)资源,现将2017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领域)

  小学:语文、体育与健康、美术、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中学:英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特殊教育。

  (注:尚未列入的学科论文评选将另行通知)

  二、论文内容

  近两年来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包括基础理论研究、调查报告、经验总结(不含教学设计)、实验报告等。

  三、论文报送与要求

  1.论文应突出学科性、前瞻性、科学性、实践性。选题富有创意,观点明确,思路清晰,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指导意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2.参加优秀论文评选的作者,须保证其论文的原创性、真实性,文责自负。一旦发现论文抄袭,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至作者单位。每位作者限送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凡在省级以上评选中已获奖的论文、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不再参评。

  3.参评论文需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具体格式从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应用平台下载。评选活动只接受教师个人在线申报提交,参评的论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到应用平台论文评选栏目中(如不能上传,联系学校管理员)。

  4、论文上报截止时间为6月30日。

  四、评选办法

  省、市、县将分别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论文评选的评价指标见附件。一、二、三等奖的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和40%,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2017年安徽省中小学教育教学论文评选评价指标(试行)

  泾县教学研究室

  2017年2月20日

  抄送:市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