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泾县恒茂顺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厂房、仓库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其工程建设已实施完毕。现建设单位提出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对该工程进行了规划核实,核实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层数
规划批准
建筑面积
规划核实
备注
安徽泾县恒茂顺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
厂房
仓库
二层
3094.72㎡
2218.04㎡
876.68㎡
配套设施已完成
经审查,申请人申请事项要件基本齐全,基本符合规划要求,拟予以验收。为维护广大公众及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对安徽泾县恒茂顺工艺美术品有限公司厂房、仓库项目工程规划核实内容予以公告,公告时间7天,公告日期为2017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
意见反馈部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2269202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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