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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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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名称: 《开发区工业项目建设包办服务运行办法(试行)》解读 文号: 泾政办[2017]7号
发布日期: 2017-06-06 00:00
《开发区工业项目建设包办服务运行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06 00:00 来源:无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泾县出台《开发区工业项目建设包办服务运行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机制,着力推进开发区工业项目加快建设,优化园区发展环境。

    组建包办队伍。《办法》规定,在县经济开发区成立工业项目包办服务中心,明确包办服务人员。在涉企审批职能部门成立工业项目包办服务小组,具体承办本部门工业项目包办服务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县经济开发区包办服务中心按照项目入驻、审批和建设流程,为工业项目办理事项提供全程初审服务。县职能部门服务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为全程为工业项目相关事项提供全程审批服务。

    注重沟通对接。《办法》规定,县直部门包办服务小组与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包办服务中心主动对接,积极参与工业项目的全程包办工作,高效办理县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包办服务中心申报事项。

    集中审批办理。部门包办服务小组每月在县开发区不得少于2次的集中办公,集中办理县开发区工业项目包办服务中心申报事项。

    优化审批流程。积极实行并联审批,杜绝“互为条件”。对县经济开发区内各类工业项目在建工程由县开发区或县直派驻开发区部门审核,县直相关部门实行“见章跟章”方式予以办理。

    强化督查督办。按照每月对包办服务工作督办一次,每季度听取包办服务情况汇报的方式,不定期对包办工作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办法》执行到位。

    目前县开发区及相关县直部门根据《办法》要求,正在拟定具体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