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加快社会保障卡应用的要求,经县人社局与县农商行商定,在泾川镇等6乡镇启用泾县农商行社保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启用时间:2017年5月1日。
启用对象:持农商行社保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启用范围:泾川、榔桥、蔡村、丁家桥、汀溪、昌桥等6乡镇。
启用功能:代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发放城乡居保养老金;发放离任村干部、原民办教师、老兽医、老拖拉机手、老农民技术员、老公路养护工、老放映员、退出村医等生活补助;发放高龄老年人津贴等。
激活社保卡:请泾川镇等6乡镇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持《农商行社保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和《身份证》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县农商行的各网点激活社保卡,同时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已预存的保险费请转存到本人的社保卡上。
关于新参保:即日起,全县(11个乡镇)城乡居保的新参保人员应制作泾县农商行的社保卡并激活,使用此卡进行保险费的代扣和养老金发放业务。
其他事项:因目前无法实现跨银行代扣保费及发放养老金,茂林、桃花潭、琴溪、云岭、黄村等5乡镇非农商行社保卡的仍使用泾县农商行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存折》,社保卡启用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县城乡居保中心5032173,县农商行5121308、5121319
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泾县农村商业银行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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