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殷红波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彭栋青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朝阳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张爱军同志为县科学技术局局长;
柯正宏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冯晓尧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陈发贵同志为县监察局局长;
黄杏芳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潘天昭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王 勇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李文胜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益珍同志为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桂祖凌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曹建华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小俭同志为县农业委员会主任;
邢示辉同志为县水务局局长;
董金龙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佘民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秦学玲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万伙顺同志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张素兰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何俊中同志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丁荣中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江永胜同志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卫 彤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