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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5-0027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泾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中医药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文号: 泾卫计监〔2017〕75号
发布日期: 2017-05-12 00:00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7-05-12 00:00 来源:卫计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对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人大代表115号建议的答复

章百清、纪建新代表:

您们好!您们在县人大第十七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茂林镇卫生院设立尿毒症透析站的建议》已转交我委办理。对此我委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政策对照,现答复如下:

血液透析是血液净化技术的一种,它是利用半透膜原理,通过扩散、对体内各种有害以及多余的代谢废物和过多的电解质移出体外,达到净化血液、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目的。

血液透析对医院的急诊急救、感染控制、检验检测水平能力及人员资质都有很高的要求。茂林镇中心卫生院是一级甲等卫生院,根据《安徽省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秘〔2010〕26号)要求,该卫生院在医院资质方面不符合血液透析室设置标准。

其次,从医疗安全的角度来讲,病人在透析的过程中,如果发生水电解紊乱,会出现心脏骤停等症状,最严重的会出现脑水肿、脑出血等并发症。从医院感染控制来讲,乡镇卫生院的检验设备、检验水平跟不上,手卫生、消毒隔离措施等院感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将会发生严重的医院感染病例。从环境污染方面来讲,血液透析后产生的感染性废物,如不能及时处置,风险很高。

因此,关于您们在茂林镇卫生院设立尿毒症透析站的建议目前还不能实现。但随着各级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大投入,我县的乡镇卫生院也在不断努力发展壮大。在我委的支持下,茂林镇卫生院在积极争创二级乙等乡镇卫生院,届时,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也将会迎刃而解。

再次感谢章百清、纪建新代表对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抄送:县人大办,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