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辈版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重大决策预公开> 意见征集
索引号: 00325820X/201705-00005 组配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泾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征求《泾县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讨论稿)修改意见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4-05 00:00
关于征求《泾县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讨论稿)修改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7-04-05 00:00 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7年防洪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防汛抗旱工作预案》在遇大洪大旱时的指导作用,保障抗洪救灾有序、有效进行,特将《泾县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讨论稿)印发给你们,请各自结合本单位职责,针对各自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着重从可操作性、合理性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本预案讨论稿电子文档可在泾县人民政府-水务局网页(http://swj.ahjx.gov.cn/)首页右边“通知公告”中下载,修改意见纸质版于4月12日下午下班前交县水务局防汛抗旱办公室,修改后电子版可发至泾县防办公共信箱jxfb5022351@163.com。
    此函

    附:《泾县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预案》(讨论稿)

 

泾县2017年防汛抗旱工作预案

(讨论稿)

 

根据国家防总分析预测,今年防汛抗旱形势仍不容乐观。全县上下要准确把握今年防汛抗旱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按防御1996年的大洪水进行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泾县城镇和主要交通干线的防洪安全,保证人员安全;遇超标准洪水,有应急对策,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遇设计标准内洪水,保证71座水库不垮坝,保证各类重点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确保76处山洪灾害隐患点受影响居民提前安全撤离;确保桃花潭镇水口、新民、桃东、高园、桃园等圩堤在溪口大坝正常水位57.5米时不溃堤,当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确保人员安全撤离,确保地质灾害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地区的人民生命安全;确保陈村水库防洪安全;确保青弋江总干渠、东干渠防洪安全;确保跨河桥梁在遇设计洪水时安全;确保青弋江及其支流各渡口、各采砂场船只和人员安全。遇一般干旱确保人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证人民生活及重点用水需要,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从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要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责任上一环不漏,指挥上一着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为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二、组织机构、物资器材及抢险队伍

(一)组织机构

泾县防办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的防汛抗旱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值班电话5022351。城市防洪指挥部在泾县防办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泾县城区的防洪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委,值班电话2366527(工作日白班)、2366525(非工作日、晚班)。泾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土局,值班电话5120507。各乡镇相应成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指挥部成立防汛抗旱技术专家组,组成单位为: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市青弋江灌区管理处、陈村水文站、泾县水位站、县住建委、县气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二)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职责

泾县防办抗旱指挥部负责本县防办抗旱的组织领导,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为:

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负责陈村水库的安全运行以及信息收集与整理工作,并与各相关单位、部门做好沟通,及时提供水情和工情,合理做好陈村水库水位的调控工作,在确保水库运行安全前提下,尽可能保障下游河道流量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市青弋江灌区管理处:负责青弋江灌区总干渠、东干渠和青左支渠的安全运行及水情、工情的及时报送工作,负责做好总干渠控制闸及泄洪闸的启闭工作,及时通知下游做好安全防范。

县人武部:负责组建以基干民兵为主的抢险队,并做好相应培训、演练,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抢险队抢险,必要时申请部队支援等工作。

县委办、县政府办:协调解决有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

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察局:负责做好抗洪抢险期间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负责组织做好防洪、抗旱、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雨情、水情、工情、旱情和指令,把握好正确的防汛抗旱舆论导向。

县发改委:协助做好防洪工程建设及水毁修复工程的项目申报。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防洪紧急期间按照县防办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参与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依法打击偷盗防汛抗旱物资、破坏防洪与灌溉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防汛抗旱的治安保卫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洪旱灾害的查灾、核灾、报灾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及时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水运、桥梁、渡口和公路交通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洪抢险人员、防疫人员以及抢险物资和设备;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运输工具。

县住建委:负责编制泾县城市防洪预案,组织相关单位(含上级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市、县防办指挥部门备案。负责做好城市防洪工作,做好江心洲公园等城区涉水涉河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协助指导泾川镇做好防汛紧急期城区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指导有关乡镇做好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普及预防知识,编制地质灾害预防预案,指导协助乡镇做好发生地质灾害时的人员转移工作。

县农委:负责农业洪旱灾情统计,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农业技术服务、加强农用物资的市场管理及本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组织好排涝、防汛抗旱机械设施技术及维护,加强服务队的人员培训、机械管理等。

县林业局:负责防洪抢险木材、毛竹的储备、供应,做好防洪工作。

县卫计委:负责全县灾区的病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工作,做好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全县各学校防洪救灾工作,在发生洪涝、地质等灾害时指导做好各学校学生撤离和转移工作;协助做好临时安置点工作;负责学校学生防洪知识的宣传教育、灾后恢复教育、教学工作。

县安监局:负责监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非煤矿山及其尾矿库和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经信委:负责重点工矿企业防洪工作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县文旅委:负责做好汛期各旅游景点游客人身安全及景点设施的防洪安全,特别做好涉水旅游企业的汛期管理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形势、雨情、旱情分析,及时提供天气预报,特别是当有灾害性天气时,应通过短信、电视、山洪灾害预警广播等向特定地区人群发布预警信息。参与防汛抗旱决策,维护人工增雨机械,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县粮食局:负责紧急情况下防洪抢险麻袋、编织袋供应及系统内防洪安全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县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负责所辖电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证汛期通讯畅通,确保全县防办抗旱视频系统,雨情、水情信息传输系统,山洪灾害预警有线(无线)传输系统正常传输运行,雨情、水情、灾情及时传递。

各乡镇:负责做好本辖区水库、重点防洪工程实施的安全度汛以及辖区内沟河的应急抢险工作,泾川镇协助住建委做好城市防洪工作,做好防汛紧急期群众撤离和转移工作。丁家桥镇针对今年可能发生的汛情,负责做好金水大桥防汛预案,组织相关单位(或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并报市、县防办指挥部门备案。

县水务局:负责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提供雨情、水情、工情、旱情预报,负责指导并监督所辖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防洪抢险及水毁工程修复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防汛抗旱经费及物资器材准备

1、防汛抗旱经费:县财政安排60万元防汛抗旱经费。

2、防汛抗旱物资及器材:

县水务局:编织袋5万条、铁丝及元钉2.8吨,宾格网2000平方米、彩条布1万平方米和防渗布2000平方米;冲锋舟1艘;橡皮艇1艘,救生绳1000米,水泵70台。

县住建委:潜水泵40台、发电机10台、应急机动车15辆、农用运输车15辆、编织袋5000个、铁锹50把、救生衣80套、雨衣50套。

县消防大队:冲锋舟1艘。

县民政局:帐篷80顶。

县林业局:储备木材50立方米、毛竹1万根。

县粮食局:编织袋3万条。

县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设备管理保护。

县气象局:负责对县域自动雨量器及人工增雨设备的维护和相关人员业务培训。

县农委:做好橡皮艇的维修保养等工作。

各乡镇:储备足量的防汛抗旱物资。小(一)型水库就近备砂石料50方,编织袋1000条,彩条布400平方米;小(二)型水库在库上储备砂卵石20方,编织袋500条,彩条布200平方米,新民、水口等圩及重要河道险工要段,也应相应储备一定数量防洪物资。

(四)防汛抗旱队伍(县级防汛抢险队324人)

泾川镇、县住建委共同组建40人城市防洪抢险小分队,人武部组建220人防洪抢险突击队,县经信委组建20人沿江企业的防洪抢险队伍,县人武部、公安局、消防大队、水务局、住建委、县农委分别组建不少于10人的县级防汛抗旱抢险应急队伍,各乡镇组建不少于20人防汛抗旱抢险队伍,所有水库及河道险工要段也要配备村级专业抢险队。

三、防洪抢险

(一)汛期时限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的规定,我县汛期为每年的5月1日—9月30日,其中主汛期为6月中旬至7月中旬。

(二)暴雨洪水预报警报

汛期,各乡镇、县防指成员单位遇有洪水预报后所有相关单位应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密切注视雨情、水情及汛情的变化。涉水管理单位重点监视天气和辖区内河流、水库、闸坝水位变化情况,在暴雨洪水发生之前向有关部门发出预报。按安徽省有关法规,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气象信息、天气预报和暴雨警报及台风警报,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信息,县水务局负责发布山洪灾害警报,县国土局负责监测发布地质灾害警报。

(三)防洪抢险措施

A:发生一般洪水(5年一遇以内的洪水,如:县域24小时降雨量在100-140毫米或城关水位站在设防水位31.00米以上、警戒水位32.5米以下,江心洲外出陆路中断)的情况下:

县域内大部分地区尚在防御标准内,各级各单位应加强值班。县防指密切监视江河洪水和天气变化情况,分析其未来的发展趋势,及时向有关地区发出通报,做出防御准备。

1、县水务局

(1)加强值班,局领导坐阵带班;

(2)加强对降雨和洪水的监视,掌握重点区域、重要河流、重点水库的雨情、水情;

(3)对病险水库、堤防、险工要段、采砂船、涉水涉河企业安全度汛措施进行督查;

(4)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防洪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汛情。

2、县气象局

(1)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

(2)分析可能降雨的重点区域天气发展趋势;

(3)发布天气预报或暴雨警报;

(4)向县防办通报暴雨实况及预报情况。

3、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1)根据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水情,掌握和及时预报水库洪水;

(2)参考中、长期气象预报,合理腾出一定库容(原则上梅雨前水位控制在113m以下)。

4、青弋江灌区管理处

(1)根据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水情,掌握和及时预报闸前水位及泄洪流量;

(2)加强总干渠、东干渠、青左支渠巡堤,做好抢险准备。

5、县国土局

(1)提供易发地质灾害区域的动态信息;

(2)对重点区域防御山体滑坡、泥石流做出部署。

6、县住建委:切实做好县城防御外水和排内涝工作。

7、县交通运输局:做好道路、桥梁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准备。

8、其它各部门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防洪工作职责做好防洪各项准备工作。

9、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县防指要求,加强值班,督促水库管理员、山洪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点所在村加强巡查,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运行,青弋江沿岸有关乡镇做好管辖范围内采砂船固定及人员撤离工作,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

B:当发生中等洪水(出现5—10年一遇洪水,县域24小时降雨量140—170毫米或城关水位站水位在32.5—33.5米警戒,西小区低凹处进水)的情况下:

县域内除城关地区外,其它洪灾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县防指应密切监视实时暴雨洪水和发展趋势,重点对各地的抗洪抢险做出指导性的部署,对主要防洪工程状况实施现场检查。各有关单位在继续做好前述一般洪水各项工作外,应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1)县防指副指挥长坐阵指挥;

(2)召开县级防汛会商会议;

(3)对重大防洪问题做出决策,发布抗洪救灾的各项命令,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2、县水务局

(1)把握各地防御洪水的薄弱环节,收集险情、灾情,收集洪灾地区重点病险工程的防御状况;

(2)部署抗洪救灾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针对局部雨情、水情,启动相应山洪灾害预警设备,发布预警信息;

(3)向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

(4)提出决策指挥的参谋意见,为指挥部拟定部署相关文件;

(5)经指挥部领导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防洪信息;

(6)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领导及省、市防汛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3、县气象局

(1)及时分析预报未来24小时和48小时降雨发展趋势;

(2)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4、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1)充分利用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雨、水情,参考气象预报,对洪水做出可靠的预报,做好迎接大洪水的准备;

(2)及时向县防办通报上游水情;

(3)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5、青弋江灌区管理处

(1)及时向县防办通报上游水情;

(2)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3)加强总干渠、东干渠、青左支渠巡堤,做好抢险准备。

6、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

及时播报由县防指提供的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信息,播报县防指的抗洪部署。

7、县国土局

(1)研究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工作;指导乡镇做好组织群众安全转移的准备。

(2)掌握重点地区的地质险情态势,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报告重点险情及处理情况。

8、县住建委:除做好一般洪水应对工作以外,协助泾川镇做好部分地段群众转移工作准备。

9、县交通运输局:重点做好青弋江各类大桥安全运行、抢修水毁道路等工作。

10、其它各部门

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防洪工作分工做好防洪工作。

11、各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主要负责人按照县防指的各项指令,靠前指挥,各联系重点防洪工程行政责任人和水利水保站工作人员到河段、水库、河道险工要段等重要工程一线,组织当地群众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果断采取应急抢险措施;所有水库严格按汛限水位要求,加大放水量,控制水位;地质灾害和河道险工区域群众做好转移准备。

C:当发生大洪水(出现10—20年一遇洪水,县域24小时降雨量170—200毫米或城关水文站水位在33.5—34.5米,赏溪蔬菜基地上水,南华电机公司(老厂区)进水)的情况下:

县域各洪灾地区已超过防御标准,县防指应掌握实时暴雨,洪水及其发展趋势,密切注视主要防洪、病险工程。重点是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支援洪灾地区的抢险救灾工作。各有关部门在继续做好前述一般洪水和中等洪水各项工作外,应努力做好下列重点工作:

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1)指挥长坐阵指挥;

(2)召开县防指成员单位紧急会议,审议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签发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命令,并紧急部署防洪救灾工作。

2、县委办、县政府办

(1)收集了解各地抗洪救灾动态,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

(2)协调解决防洪工作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3)视情启动泾县防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县水务局

(1)联系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了解和通报情况;

(2)组织召开技术专家组会商会,分析提出是否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意见,提出决策指挥的参谋意见;

(3)向指挥长及有关成员单位通报汛情、险情和灾情;

(4)了解掌握河流、病情水库及险工要段的防洪情况;

(5)通过全县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发布重大汛情预警信息或撤离、转移等指令;

(6)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领导及省、市防指报告有关情况。

4、县气象局

(1)分析并预报未来12小时和24小时的降雨和天气情况;

(2)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5、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1)充分利用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雨、水情,预测水库水位,并与省防指联系泄洪蓄洪事宜;

(2)及时向县防办通报上游水情;

(3)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6、青弋江灌区管理处

(1)加强值班,及时掌握上游实时雨、水情,溪口、黄村闸上及总干渠水位降低0.5—1.0m控制运行,做好迎接大洪水的准备;

(2)及时向县防办通报上游水情;

(3)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4)视陈村水库泄洪和徽水洪峰情况做好溪口、黄村两闸的错峰调度。

7、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

(1)及时组织播报由县防指提供的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信息,播报县防指的防洪部署;

(2)组织新闻记者深入抗洪抢险一线,宣传报道防洪抢险救灾的英雄事迹和各地、各部门的重要抗洪动态。

8、县国土局

(1)研究部署和指导各地防御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指导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2)掌握重点地区地质险情态势,提出具体处理方案;

(3)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报告重点险情处理情况。

9、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泾川镇

(1)城防指挥部领导坐阵指挥;

(2)做好危房的安全防范和撤离工作;

(3)做好城区低洼地带、沿江住户的撤离工作;

(4)做好城区排涝工作,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5)对所有危桥采取安全抢险技术措施,抢修水毁道路。

10、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1)公安局对重点发洪地区危险地段实行交通管制;

(2)县人武部、消防大队做好防洪抢险突击队抢险工作。

11、其它各部门

在县防指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投入抗洪抢险工作。

12、各乡镇人民政府

全力组织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已发生险情的水库、河道险工要段,一方面立即组织下游人民群众转移,另一方面组织抢险;重点危险山洪地质灾害区域,全力组织群众转移。

D:当发生特大洪水(出现20年一遇以上洪水,如县域24小时降雨量达200毫米以上或城关水位达34.5米以上,紧急防汛期整个西小区几乎全淹)的情况下:

县域各洪灾地区已大大超过防御标准,抗洪抢险已成为各成员单位的头等大事,尤其是直接为抗洪抢险服务的关键部门应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各部门、各单位除继续认真、全面做好前述一般洪水、中等洪水和大洪水的各项工作外,应完成下列重点任务:

1、县防办抗旱指挥部

(1)向上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要求派专家组进行指导,争取防汛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的支持。

(2)执行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防洪决策;

(3)指挥长坐阵指挥,有关副指挥长及部分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赶赴防洪现场指挥;

(4)指挥县、乡(镇)两级和各部门的抗洪抢险救灾行动;

(5)发布抗洪抢险紧急动员令,必要时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进行全民紧急总动员。

2、县委办、县政府办

(1)及时掌握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

(2)启动泾县防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3、县水务局

(1)组织召开技术专家组会商会,提出保障重点部位、区域或工程的应急防御建议;

(2)督查并及时反馈县防指各项决定和命令的执行情况,通报各地抗洪抢险救灾的动态;

(3)掌握特大洪水的信息,分析研究洪灾发展趋势,协调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青弋江灌区管理处做好防洪调度;

(4)了解掌握重大险情、灾情和由洪水引发的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并提出应急处理方案;

(5)督促群众全部撤离指定地点;

(6)加强技术力量,深入第一线指导抢险工作。

4、县气象局

(1)加密对天气的监测和预报;

(2)准确预报天气趋势和降雨量;

(3)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5、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1)充分利用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雨、水情,预测水库水位,与省防指联系泄洪蓄洪决策;

(2)及时向县防办通报上游水情;

(3)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6、青弋江灌区管理处

(1)及时掌握上游实时雨、水情,做好迎接大洪水的准备;

(2)及时同县防办沟通,使县防办及时掌握上游水情;

(3)参加县防指组织的防洪形势会商会;

(4)视陈村水库泄洪和徽水洪峰情况做好溪口、黄村、三板桥、山口闸泄洪、退洪的技术调度。

7、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

(1)做好水情、雨情、工情信息的播放,及时播放县防指的防洪抢险指令、部署;

(2)做好救灾工作的报道,加强卫生防疫知识的宣传。

8、县国土局

及时掌握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方案。指导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9、县住建委、县交通运输局、泾川镇

(1)城防指挥部指挥长坐阵指挥;

(2)危房群众全部撤离,提出危房的防御措施;

(3)城区低洼地带和沿江洪水位以下住户按照城防预案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

(4)加大排涝能力,确保城区公路畅通;

(5)全力做好水毁道路抢修工作,确保抢险和撤离道路通畅,向县防办指挥部提出需实行交通管制的桥梁和道路。

10、县供电公司、县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1)紧急部署防抗特大洪水的各项工作;

(2)确保防洪部门和防洪工程的供电、通讯畅通。

11、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1)防洪抢险队伍全部投入;

(2)县域内的一切危险道路和桥梁实行交通管制;

(3)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群众安全撤离洪水淹没区;

(4)维持防洪抢险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12、其它各部门

在县防指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将洪涝灾害损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到最低程度。

13、各乡镇人民政府

抗洪抢险救灾成为头等大事,发生险情的水库、河段、山洪灾害区域全部实行人员转移,并做好灾民安置工作;全力做好水库、万方以上大塘抢险工作,力争做到不溃堤、不垮坝。

四、抗旱

在做好防洪工作的同时,密切注视旱情发生,做好洪旱急转应对工作,围绕抗御2006年、2013年大旱以来开展工作,凡具备各类灌溉设施的灌区遇到灌溉保证率以下的干旱,能正常灌溉,当发生10年一遇旱灾时能保人畜饮用水、18.7万亩农作物用水、秧苗用水,县重点企业用水。遇20年一遇旱灾时,保人畜饮用水、12.7万亩农作物用水、秧苗用水。

当旱情发生时,要协调调度各类水利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各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我县地形、地质特点,积极寻找山泉水、地下水,及时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投入抗旱。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要做好人工增雨预案,提前准备人工增雨必需的设备、材料,根据旱情发展情况,把握气象趋势,适时进行人工增雨。

1、县防办抗旱指挥部

(1)发生旱情时,分管领导部署抗旱工作;

(2)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2、县水务局

(1)加强值班,带班领导坐阵带班;

(2)加强天气和旱情的监视,掌握各地旱情及工情;

(3)召集专家组会商旱情,分析旱情现状及发展趋势;

(4)发布旱情警报;

(5)研究、分析可能出现的灾情,发出抗旱部署通知;

(6)了解各地抗旱动态,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抗旱服务;

(7)重点掌握小型水库、塘坝的蓄水状况;

(8)督促检查各地抗旱工作情况;

(9)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指及省、市防指报告旱情。

3、县住建委

做好城镇供水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

4、县气象局

(1)收集有关站点的降雨情况,着重掌握云、雨情,分析天气发展趋势;

(2)向县防办通报天气实况及预报情况;

(3)做好人工增雨机械维护、操作人员培训等工作,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5、大唐陈村水力发电厂

充分利用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雨、水情,在确保水库大坝安全前提下及时为下游提供必要的抗旱水源。

6、青弋江灌区管理处

充分利用陈村水库区域、徽水区域的实时雨、水情,及时为下游提供抗旱、人饮用水。

7、县农委

(1)负责农业旱情统计、农业救灾、农业技术服务和生产恢复;

(2)负责组织好抗旱机械设备维护及供应;

(3)加强抗旱服务队人员培训、机械管理;

(4)组织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第一线提供抗旱技术服务。

8、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台

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电台及时通报旱情和各地抗旱动态。

9、县供电公司

要确保输电线路、设备正常,优先保障抗旱用电。

10、其它各部门

按照县防指的统一布置,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抗旱工作。

11、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县防指的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加强现有水利设施的检查、维护,派专人到重点塘、库进行监管,确保水源合理调度。同时组织抗旱服务队携带设备到重点灾区帮助农民抗旱保苗,想方设法解决人畜饮用水。

五、救灾报灾工作

当发生前述中等洪水、大洪水、特大洪水和旱灾情况后,县防指各成员单位抗洪工作重点转移到救灾工作上,抓好安置灾民、医疗防疫,恢复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做好支援灾区各项工作。

1、县防办抗旱指挥部

(1)召开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部署有关救灾工作,必要时建议县委、县政府召开紧急救灾会议;

(2)县防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赴抗灾第一线,慰问灾民,帮助指导抗灾救灾工作;

(3)向省、市防汛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

2、县委办、县政府办

协调各有关部门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灾情,争取省、市的支持。

3、县民政局

(1)紧急及时向灾区派出工作组,慰问受灾群众,了解灾情,指导灾区自救;

(2)及时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协助灾区安置和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

(3)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区动态,帮助灾区重建家园;

(4)协助县防办了解、核实、汇总灾情;

(5)上报全县灾情报告,组织编制抗灾汇报材料。

4、县水务局

(1)继续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至主要控制站洪水退到警戒水位以下;

(2)密切注视旱情发展,直至旱情解除;

(3)协同县民政部门,了解灾情,共同会商、核实,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

(4)指导灾区应急处理农田灌溉和乡(镇)生活、生产供水;

(5)帮助指导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工程。

5、县公安局

组织公安干警投入救灾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及时掌握灾区社会治安动态,视情采取必要的管制和其他应急措施。

6、县卫计委

(1)组织县、乡(镇)医疗队伍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

(2)加强灾区疫情监测,做到灾后无大疫,防止疫情蔓延,同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

(3)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向外公布灾区疫情。

7、县农委

组织部署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运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

8、林业局

对林业水毁设施进行抢修,重点做好水毁林区道路、桥梁等林业生产基础设施抢修,开展林业旱涝保苗等救灾指导。

9、其它各部门

按照县防指统一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救灾报灾工作。

10、各乡镇人民政府

按照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及时查灾、核灾、报灾,以便重点解决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急需问题,同时争取上级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