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与2016棚户区改造城南片补偿政策一致;
根据泾县土地类别划定,南门区域位于一类地段,建华纸厂区域位于二类地段, 原建华纸厂棚户区补偿安置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进行公告。
2、建华纸厂改制后,因厂房经济状况不好,无分房福利,房屋面积过小,为了日常居住使用,后期有自己做的房子,望政府能放宽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2010年航拍图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在原宅基地拆房建房的,原面积认可为合法建筑,但违法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2)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征收,始终坚持不与民争利原则,但仍然有政策底线。
3、请政府对大部分小面积的、年老体弱的被征迁户给予关心;
原建华纸厂区域补偿安置方案经修改后,对该区域内,80岁以上老人不需要政府安排临时过渡的,另一次性补助临时过渡费3000元/户。
4、请政府公平公正的对待原建华纸厂区域征迁;
棚户区改造是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征收。
5、请政府安排房屋安置,大部分人经济很困难,买不起房子。
(1)原建华纸厂区域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有国际花苑商品房多层24套,差异化置换比例为1:1.4;高层13套,差异化置换比例为1:1.5,国际花苑安置房面积为90㎡-120㎡;城区各安置点剩余多层楼型的顶层房源,差异化置换比例为1:1.3,面积90m2—120m2。
(2)原建华纸厂区域的补偿标准是结合市场调查、土地类别分类及基础设施配套等多方面统计、测算而定的。该区域内周边的商品房(国有出让土地)单价是与原建华纸厂补偿安置方案中的价格的基本一致(注:原建华纸厂房屋90%是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性质)。
6、能否与原宣纸二厂区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样,可以建房安置。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5〕3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以及皖改〔2016〕5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地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目前,鼓励棚改被征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让群众尽快住上新房,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物业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为此,县政府对此次棚户区改造中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迁户另增加房屋补偿总价款的10%作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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