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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804-0044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宣城市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佳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蚕蛹蛋白粉和200吨蚕蛹脂肪(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5-15 00:00
《泾县佳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蚕蛹蛋白粉和200吨蚕蛹脂肪(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7-05-15 00:00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泾县佳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蚕蛹蛋白粉和200吨蚕蛹脂肪(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5月15日—5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泾县环保局综合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3-5124297(兼传真)

地    址:泾县贺村东路泾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蚕蛹蛋白粉和200吨蚕蛹脂肪(油)项目

地  点:泾县泾川镇山口社区(原缫丝厂内)

建设单位:泾县佳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巢湖中环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项目租赁安徽省泾县鑫源茧丝绸有限公司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500m2,购置各类生产设备,建设1条年产1200吨蚕蛹蛋白粉和200吨蚕蛹脂肪(油)项目生产线。

主要环保护对策措施:

1、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除脂蚕蛹残留的6号溶剂油挥发出的非甲烷总烃、破粉碎过程中出料口产生的粉尘以及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的烟尘。粉碎粉尘在出料口设置一台单桶式布袋除尘器,粉尘经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2#排气筒)外排,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燃煤锅炉标准限值。

2、废水。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废水进入安徽省泾县鑫源茧丝绸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初选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及沙粒、精选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含有溶剂油的蚕蛹残渣、布袋除尘收集的粉碎粉尘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初选过程中产生的杂质及沙粒、精选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以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收集的粉碎粉尘回收后作为成品利用;含溶剂油的蚕蛹残渣采用锅炉燃烧处理。

有关部门意见:该项目经县发改委(发改备案〔2016〕145号)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