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金春芳委员,你好:
你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泾县城区红绿灯调头车道应整改的提案》(28号)提案悉。现将你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诸多历史因素和客观原因,我县城市部分道路规划不合理,造成部分道路路面狭窄、等级偏低、容量不足、路网结构不合理等情况。受城市发展和文明创建工作需要,城区主干道都安装了中央护栏隔离,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当前我县城区道路掉头标志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直接掉头。像泾川大道、桃花潭路、财富路等道路,由于道路条件较好,路面宽阔,所以就在灯控路口处设置了掉头标志;二是借助非机动车道掉头。有些道路条件不好,路面狭窄,但为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在部分道路灯控路口能调头的路口设置了允许借用非机动道调头辅助标志,像谢园路部分路口;三是禁止掉头。结合城市交通实际情况,在有些道路设置了禁止掉头标志,以减少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的发生。
感谢你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17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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