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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57952/201706-00220 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泾县统计局 主题分类:
名称: 泾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6-22 00:00
泾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解读
发布时间:2017-06-22 00:00 来源:泾县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泾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如期发布了。《统计公报》中的这些数字和图表,如实地描述了我县一年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一年来,全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统计公报》显示年末全县户籍人口35.4万人,比上年下降0.1万人;常住人口30.4万人,比上年增加0.1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9.7‰,死亡率7.1‰,自然增长率2.7‰。初步核算,全年生产总值(GDP8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下同),比上年增长8.2%

  《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全县粮食种植面积25415公顷,增长0.2%。其中:稻谷种植面积19760公顷,增长0.3%;小麦种植面积793公顷,增长23.1%;油料种植面积4532公顷,下降3.7%;棉花种植面积294公顷,下降25.6%;烟叶种植面积819公顷,增长8.0%;蔬菜种植面积5846公顷,下降1.3%。全年粮食总产量146179吨,下降2.9%。

  《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全县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模以上工业)143户,实现工业增加值31.4亿元,增长9.5%;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40.9亿元,增长8.7%;实现工业产销率98.8%,下降0.8个百分点。年末全县有资质的建筑企业14家,全年建筑企业总产值9.29亿元,比上年下降37.7%;完成建筑业增加值12.4亿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83万平方米,下降37.3%;房屋竣工面积51.3万平方米,下降12.3%。 

  《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全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0.3亿元,增长0.8%。全年商品房屋销售面积28.5万平方米,增长2.2%;商品房屋销售额12.8亿元,同比增长20.8%

  《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泾县消费品市场共实现零售额42.6亿元,增长12.6%,比去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电商发展指数保持全省前列,网络年销售额突破3亿元。

  《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实现进出口总额3231万美元,下降34.6%。其中:出口2977万美元,下降22.6%;进口255万美元,下降76.8%。全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589万美元,增长9.4%。全年接待旅游入境者2.3万人次,增长9.0%;接待国内旅游者324.4万人次,增长19.5%,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9.3亿元,增长21.8%。

  《统计公报》显示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实现增加值3.7亿元,增长4.1%。2016,县邮政局全年累计实现业务收入3035万元,增长26.7%,截止年末,全县固定电话3.4万户,移动电话用户26.2万户,宽带用户6.9万户。

  《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实现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18.6亿元,比上年增收1.8亿元,增长10.5%。全年财政支出(一般预算支出)26.2亿元,增长7.2%2016年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47.5亿元,增长13.5%,余额比年初增加17.6亿元。

  《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19.1元,比上年增长8.4%。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89元,增长8.8%。2016年,泾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4万人,其中16-60周岁完成2016年度缴费13.1万人,领取养老金待遇6.2万人(其中当年新增领取人员4209人)。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支出合计6255.3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6108.3,丧葬补助金143.7万元,参保关系跨县转移支出3.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为17383.8万元。2016年末全县社会福利收养单位床位2210张,收养各类人员1241人,全县敬老院13所。

  《统计公报》显示全县共有各类学校101所,其中:幼儿园53所、小学25所、初中20所、高中3所。至年末,全县共有高新技术企业20家。截止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85个。

  《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我县科学制定了年度总量减排项目计划,安排减排项目10个,督促指导减排单位按要求完善环保措施并稳定运行。经省环保厅初步审核,我县全年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为371.1吨、39.8吨、123.4吨、62.8吨,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2016年,全县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Ⅲ类以上水质达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1.6%(其中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为327天)。全年空气质量达标(AQI≤100)天数为327天。全县共创成国家级生态乡镇9个、省级生态乡镇9个,国家级生态村1个、省级生态村29个和市级生态村101个。2016年,全县共发生统计交通事故25起,死亡12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5起,死亡5人。火灾事故61起,火灾事故损失额5.6万元。